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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不谙世事 (第2/2页)
后面的自然不用讲,除了踩狗屎运赶上深圳房价狂飙,还因为技术活过硬,迷倒了一个财团的千金,独生女…他的正房。怎么说也是入赘。 他爸胆小如鼠,见风使舵,把所有二奶都轰了出去,不再联系,直到十几年后,在家中有了些地位,手头攒了足够支撑脊梁骨的钱财,才敢背地里去找找有没有自己遗留下的血脉。 虽然他跟正房育有一儿一女,但全都不跟他姓。男人嘛,总不能每个传递香火的儿子,丢了姓氏,就跟没鸟一样,往后进祖坟都没脸见祖宗。 很快他找到了林廷曦,令他格外欣慰的是,他虽然抛弃了那个女人,但她给儿子起名,仍旧冠了他的姓氏。 这不禁让他找回些许温存的柔软,也愿意把儿子接回深圳,反正房子多,随便腾个顶好的学区房给他,安排个保姆,留够零用钱,其余的便不用他再cao心,但他就一赘婿,这事很快就被正房查出来了。 柔弱的女人在她一双儿女跟前哭得肝肠寸断。儿子阮斯言自然见不得母亲受这委屈,他也只是个小学生,平日斯文有礼,揍人也不疼,干脆牵了家里养着的几只训练有素的大型犬,锁住房门放狗,把小三生的烂货狠狠教训了一顿。再后来,林廷曦无论在那所学校上学,流言就跟到哪里。 就属校门口小吃摊的摊主们穿的最欢,来一个家长,就要拉着人家说这事,不用怀疑,那是阮思年拿自己零花钱打通的我方宣发部门,那几年他简直生不如死,朋友的背叛,正房家少爷小姐的折腾,再加上老师同学或是有意或是无疑的冒犯,都让他性格扭曲黑暗,空洞洞地不着底线。 后来他发现有条路子能让他的生活稍稍好过些,那就是成为有用的人。什么是有用?在学校里,是成绩好,能给班级学校拿到顶尖的奖项。所以他学习,拼了命的学习,为了自己想要的名次,多少苦多少累他都担着,果然,他站上领奖台,唾弃他的人视线几变,残存的谩骂也小声点。 然后他一直霸占着榜首的位置,学校放出榜单前十的照片,那些在他背后指指点点过的女生,又好似从不曾碎嘴一般,竟然殷勤地给他送起了礼物。 他觉得好笑,又觉得想吐。男生还好,对他的态度也就那样,从前厌烦他,他牛逼了依旧厌烦他。若是女生也这样有骨气。 他或许还不会那般讨厌他们,见风使舵的下三滥见多了。难免倒胃口,于是很久以来,他都觉得同龄女生肤浅愚蠢,傻逼才会跟她们搭话。***在正房这里的有用,是有多远滚多远,别花阮家的一分一毫,自己投河洗去肮脏的血脉。 但他也不想死,于是他离开深圳,在广州读大学,从不问亲爹要钱,一直拿自己存着的奖金过活。若问为什么不去更远一点的北上,大抵是一线城市中,广州的物价是唯一对穷人友好的一个。 何况岭南,是她母亲的家乡。林廷曦想要什么,无论多难,都一定要搞到手。没有人帮他,他赌气一般觉得自己一个人也不差,能搞到就行,管他什么手段。没人给他板正这种偏执阴暗的个性,也没有女性长辈教他要如何跟女孩子相处。曾经满身血污,狗嘴里挣扎逃命的小少年,就这么野蛮生长着。 直到走到苏茉跟前,垂眸瞧着她,一眼就相中了她软糯的声音,纯真温暖的杏眸,以及凝脂一般,半点伤疤也没有,半点血污也不沾的白净肌肤。以前他年岁小,不谙世事,对着童年玩伴讲起过没有爸爸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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