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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这个叫马良 (第2/2页)
正午阳光下,浑水河依然在静静流淌,波光粼粼,虽然名叫浑水河,其实河水很清,很静,很美,只有在多雨的时节,它才会变得浑浊,变得咆哮奔腾,因为它是从峥嵘的群山中蜿蜒出来的。 炊事班的位置在村中的一个坐北朝南大院,院中摆了几张破烂长条桌凳,算是露天食堂,面积不够大,各部门单位的午饭都送出去了,眼下在院子里吃饭的是新招到的百十个新兵。 王小三是炊事班战士,双手捧着一摞饭碗正走在嘈杂用餐的院子里,忽然看到大门缝后面探出了一对羊角辫,一双贼溜溜的大眼正往院子里扫视着。 大门外似乎有说话的声音:“丫头,咱不去团部报到,找炊事班来干什么?”王小三猛地呆住了,娘哎,这不是梦吧?不知不觉的忘记了手里捧着的饭碗,哗啦啦…当场撒手摔碎了满地。 饭碗的碎裂声使整个院子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循声看向呆呆的王小三,然后再顺着他的呆滞目光看向大门口。 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女孩,一身娇俏的八路军军装,一对歪歪扭扭的羊角辫,一双貌似天真的大眼,白里透红的脸蛋洋溢着青春气息,交叉背挎着两个圆鼓鼓的沉重挎包,把胸前微隆的一对rufang勒出两个小山包,一身娇汗,旁若无人,屁颠屁颠地就进了大门,让满院子的新兵不明所以。 这就是缺德丫头,有老兵小声给旁边的新兵介绍,这小丫头十三岁了,姓常,小名叫红缨,父母都是老红军。 父亲当年在湘鄂赣反围剿的战斗中牺牲,母亲在强渡湘江的时候牺牲,长征之前部队想把她像其他孩子一样寄养在老乡家,但是小红缨硬是跑出来回到部队,经过长征到达陕北。 部队改编为八路军后,团里要把她留在延安,与烈士遗孤一起上学,但小红缨在部队里野惯了,根本不能与同龄的孩子合群,撒泼打滚以死相挟用尽一切手段,又随部队来到太行山。 老兵又说道,你别看她个子小,有时候比我们这些新兵都厉害,那枪打的叫一个准!要不是团长政委看得紧,她说不定都溜上战场去了。 吱呀…大门被推开了半扇,稳步迈步进来一个军人,细狭的双眼深邃冰冷,古铜色的皮肤散发着男人的坚毅,与别人的戴法不同。 他的帽檐压得很低,看得出那帽檐的弯曲弧度应该被他细致处理过,精致得如同一轮上弦明月,半遮了浓黑的眉,一身戎装挂满征尘却仍然笔挺。 尤其是那一双日式军鞋上的绑腿,打得非常别致,对于军装的穿戴整洁是胡义在讲武堂里养成的习惯,尤其是打绑腿的方式,不同于一般士兵的打法,胡义的绑腿打法需要两副绑腿,先在小腿的下半段打上一副,然后再用另一副绑腿从下到上包裹着打起来,更舒适,更美观。 当然也更复杂,很少人会。哐啷…两扇大门都被推开,这次进来了一个黑大个子,壮得像头熊,扛着一挺机枪,瞪着一对牛眼四下里乱看。 没戴帽子,穿了一身血渍斑斑的伪军军装,明显地不合身,被那副壮身板绷得有些紧短,背上背了两个大口袋,身上挎了三个明显沉重的挎包和两个水壶,腰带后还挂着四个鼓鼓囊囊的干粮袋,如果大门再小点估计就得把他卡在门外了。 最后一个年轻帅气的八路军战士出现在门口,一双长腿使他看起来显瘦,却更精神,真真的全副武装,背着崭新修长的一支三八大盖,还挂着一支驳壳枪,满身的日式子弹盒像他的精神一样饱满,这个叫马良,是团部的通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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