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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3/4页)
都没调对的温度与微甜。 “我看看。”她朝他的嘴里细瞧“没红肿、没发炎,谁教你刚才大吼大叫的。”她走到电视柜下打开第二个抽屉,翻出一盒润喉片扔到他身上。 “过期了。”他低低地吐出话,声音显得沙哑。 “哦,我去买。”林展眉往外走了两步,突然领悟到自己正在做什么;她已经不是两年前的林展眉了不是吗?她为什么还要为他做这些拉拉杂杂的事? 十八岁的她以为他是世界的轴心;十九岁的她为他一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而灵魂出窍,从此冠上他女朋友的身分做女佣做的事,而他只消施舍几个笑容、几句甜言蜜语便可教她掏心掏肺。 如今,她已二十七岁,不再是天真的十八岁、单纯的十九岁,尤其在跋涉过世界的贫瘠之地后,才惊觉原来离开他,她照样可以存活、可以呼吸;在另一片属于她的天地里,她得到久别的重视。 回想两年前,她苦求赴英国录音的沈煜回来,因为母亲的脑瘤让她心力交瘁;害怕失去母亲的慌乱,让她夜不能寐。她不需要他回来帮什么忙,她只是想要他回来,让她抱着他痛快哭一场;可是他没有,他的唱片、他的歌迷、他的一切事情都比她重要。 多年的守候,只是纵容得他为所欲为,她也益发显得无足轻重;她对他来说还有什么分量可言呢?也许,她只是单纯的做他的歌迷会比较快乐。 “你在想什么?”沈煜无声地走到她身后,他可以肯定她脸上的阴霾代表她回想起他当年对她的欺压。 “我留给你的信,你看过了?”离开之前,她曾留书告别。 “那也叫信?你留给我十四个字加三个句号,然后跟救援小组的人跑得无影无踪!”沈煜清楚记得她很不负责任地在一张随手可丢的纸上写着…我对你无话可说。我们分手。再见。 “其实半个月之后,我才跟救援小组出发;那半个月里,我没有收到你的任何消息。”她推开他圈住她肩膀的手“这也就是说你认可我的决定,所以现在请拿开你的手。” 看着她冷冷的表情,沈煜不得不承认他以前经常工作起来就对她不闻不问的,从他们相识开始,她就一直以他为中心,照顾他的所有需要,而他太习惯她的存在,才会忽视她的思想、她的需要、她的要求;直到她走了… 学会了自己把衣服拿去洗衣店,也知道到哪里买好吃的排骨饭,甚至找到放在小瘪子里的牙刷,除了小黑和小白不能死而复生外…两年不算短的日子,所有原先习惯由她安排的事,他都学会自己来,可他还是不能适应,还是每天不自觉地被每一道相似的长发飘扬的背影所惊动。 原来,他最不习惯的是生活里缺少了她,那双温柔的眼睛、那一转身长发飞扬的优美身形。 回想过往种种,他当初要她做女朋友的目的,只不过是想找个成绩好又听话的女生帮他度过医学院繁重无聊的学业。太多人无怨无悔的爱他、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爱对他来说,是最轻易也最廉价的东西;他曾可耻的以为给她一个女朋友的身分是对她莫大的恩惠,可她居然弃他而去。直到失去了她之后,他才了解她是那么重要;而这样的认知,随着她离开的时间越久越令他后悔。 沈煜打开冰箱,拿出保鲜盒,讨好地递到她面前。“先吃点东西。” 才不要…咦,草莓鲜果塔?栗子蛋糕?林展眉双眼一亮,谁教她从小就对鲜奶及甜点没有一丁点的免疫力。 新鲜奶油的清甜香味已率先窜入她的鼻间,好香啊!如果她今年还要参加救援小组的话,一定又好久吃不到了。 “你…你不是不吃甜点的吗?你买蛋糕做什么?”好想吃! “我每天都会买新鲜的蛋糕。”他成功地用胡萝卜引兔的方法将她引离门边,然后将她推向沙发。 “什么?”林展眉转头看他,眼睛却还是停留在草莓鲜果塔上面,娇俏的鼻尖不断地向香甜的美味靠拢。这是甜酒腌过的草莓,味道一定相当不错。 “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沈煜再冲泡了一杯牛奶,捧在手心。 “什么?”林展眉被牛奶香味所吸引,眼睛不小心瞄到他的眼眸。 他立刻缠住不放“我每天都在等你回来,房子没换、门锁没换、电话号码没换,我不敢搬走,怕你回来找不到我。不要再离开我,好吗?” “你别…”别吓她呀!他很少一口气说这么一长串话的,而且这种告白在身为恋人时的他们不曾有过;他这种绝对认真、绝对正经、带点惶恐的神情更是她不曾在他身上看过的。 他他他…他是怎么了?这两年来发生了什么惊天巨变吗?还是他脑袋曾经撞过?“你别太紧张,当心牛奶。” 闻言,沈煜感到无力,他攒了半天的气力,将两年来想讲的话一口气说出,连他都觉得足以感逃诏地、神哭鬼泣,她却用一副他头壳坏掉的神情探究他,还要他当心牛奶? 当年他究竟是怎么迷得她为自己神魂颠倒的?他不禁瞇起眼看她,在她面前,他的美色无敌,那就先给她最可怜无害的那一种笑容。 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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