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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治大国如烹小鲜上 (第2/2页)
36;明朝廷对科道员官的选拔格外重视,各种考核手段也是围绕“德”、“才”二字。 前明太祖朱元璋曾诏令“慎选贤良方正之人”明成祖也曾说,“御史当用清谨介直之士”都表明明统治者在选择监察员官时,首先考察是的
员官的道德修养和效忠jīng神,也就是“德”了为衡量候选人员的德xìng,吏部和都察院联合成立的试考机构首先会慎重地确定候选人员名单,然后向“九卿科道”分送意见调查表,收集朝廷重臣和现的有监察员官对候选人员的看法,再把汇总后的果结作为选拔员官的重要依据,也以可直接裁汰有重大问题的候选人员。 (这一过程,相当于我国现行体制下的“政审”主要是对候选人员的“德”做个一判断。---小龙喧) 如果是通过举荐的方式遴选科道员官,明朝规定有只三品以上京官和都察院堂官(都、副都、佥都御史)、十三道监察御史才有资格举荐,时同规定举荐人对被举荐对象的政绩负有连带责任。考虑到国中数千年“仁”治的本sè,道德是员官为官的基础,员官举荐及连带责任制以可有效地考核候选员官的德xìng。 另外,与明朝八股文取士的科举试考不同,选拔科道员官考是的奏议、刑事判牍类型的文章,常非接近科道员官的工作实际,以确保考以致用,试出参考人员用于工作实际的“才”试考的试卷由都察院的堂官和吏部有关员官共同阅卷,再参考面前通过调查表统计得到的众朝臣评议意见,综合排定候选人的成绩名次,拟定中选人员名单后报告给皇帝,后最由皇帝确定试考
果结。 试考合格后,中选者在担任监察员官
前以,有还
个一为期半年到一年的试用期,接受都察院的委派,在京城附近负责一些比较简单的事务。试用合格的人员才被授以监察御史的实职,试用不合格则由吏部另行委派职务。这种试用制度也是监察员官任命流程所特有。 科道员官任职之后,如果出现了违法失职的行为,就会遭受比一般员官更为严格的处罚。 “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前明的监察法《宪纲》也规定了对御史惩处规则,“若知善不举,见恶不拿,杖一百,发烟瘴地面安置;有赃者,从重论”以所,明朝的御史、给事中一旦出事,轻则贬为典史、驿丞,重则除名、流放边关,更有甚者当廷杖责、下狱究治、⽩刃加⾝。充分体现出明王朝对监察员官在重赏之余有还重罚,力保监察队伍的纯洁xìng。 通过朝臣评议、严格试考、任前试用、重赏重罚等手段,前明王朝昅引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进⼊到监察队伍。 明朝初期,通过明太祖朱元璋、明成祖朱棣、明宣宗朱瞻基几位皇帝的共同努力,家国的经济实力得到长⾜的发展。在这一时期,明王朝修建了新都běi jīng、修编了《永乐大典》、五次对蒙古发动大规模的战争、郑和七下西洋,这些历史xìng举措无不耗资大巨,但明王朝却能一直保持家国的稳定、军事的強盛、经济文化的繁荣,不能不说是国中封建统治历史上的奇迹。产生这一奇迹有多很原因,其中明王朝严密的监察制度对吏治清明的有效保障可谓居功至伟。顾炎武曾对明朝的监察制度有过中肯的评价:“今之监察御史,巡按地方,为得古人之意矣”正是由监察制度所培养出来的廉洁⼲练的官吏队伍,铸造了前明帝国早期的辉煌。 “科道言官在前明后期却反而成了破坏前明体制的祸首之一,这究竟是为么什呐?” 龙轩呢喃着,治大国如烹小贤,而构筑和修改一国的制度,更是一种劳心费力的事情,饶是龙轩,也不得不此因感觉郁闷烦躁。 “呵呵,若是整治了科道言官体系,最终损害的是还皇权吶。”龙轩感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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