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小麻烦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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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1/3页)

    第一章

    楚楚不晓得自己走的是什么楣运,前几天她还只是个神昏颠倒、闭门造车的言情小说作家,突然接获长年在外忙着考古研究的父亲来信,便轻而易举地破坏和改变她现有的一切生活步调…

    信上是这么写的:

    楚楚吾爱:

    当你收到为父托人寄的这封信,表示为父的已遭不测!

    “这算什么?”望着随信附上的水晶项链和一张旧得可以、约两个巴掌大小的皮革,上面堆着密密麻麻的鬼画符,楚楚气得想把信撕掉,她有多久没见到父亲啦…五年?六年?

    早在十年前母亲去世后,父亲便辞去大学教职跑到埃及,将所有的时间和精神全奉献给他热衷的考古学,丢下十五岁的她一人在学校宿舍,除了每月固定由银行拨生活费给她外,没尽饼其他父亲应尽的义务。

    这些年父亲只回国一趟,两人只是匆匆一瞥,随即他又飞往非洲,然后音讯全无,现在乍然来道晴天霹雳…教她如何不发火!

    唉!再怎么火大,也是自己的父亲。信上说的不测…她赶忙将信从地上捡起来!

    我们很高兴能找到…糟糕,他来了,我不能再写,我要…

    此信显然是在紧急中完成,所以字迹潦草、语焉不详,甚至连署名都来不及签上,要不是她对父亲的笔迹尚有印象,否则天晓得是谁搞的恶作剧…最后是乱七八糟不成行的零落几个字眼…

    肯亚奇育洛斯方

    她知道“肯亚”是国名,但是“奇育洛斯”呢?“方”呢?是姓、地名,或是另有其意?

    当下楚楚只感到一阵混沌,父亲是生是死,她全然没概念。下一刻钟,她人已搭上飞机,行李怎么整理的都不清楚,只记得在登机前买了本“肯亚指南”的旅游指南,在机上拚命地读,得到的结论为“奇育洛斯”是座山,远在肯亚的西察沃,离下机的地方仍有段路得奋斗。

    但“方”是什么?仍旧未解。

    飞行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终于抵达肯亚的首府奈洛比,她才发现肯亚其实并不落后,然而贫富差距却非常悬殊。

    楚楚,半生不熟的英文在市区问路,搭火车来到Kibwezi,因为奇育洛斯山并非观光地点,害她额外花了许多时间和金钱,才请到一个年轻的当地居民当导游带她上山,当然,一路上的长途跋涉、坐车、爬山、过水…历经的折腾不在话下!

    她一介弱质女流累得再也受不住,于是在休息的树荫下憩了几分钟,没想到倒楣的事便如骨牌效应般接二连三地到来…

    当她醒来的一刹那,四周的沉静让她觉得不对,定眼一看…

    “不见了,导游居然…跑了!”别说是导游,连她的行李亦一并不见踪迹。

    “喔!上帝!”她所有的东西和钱财都在行李里呀!幸好护照和父亲给的信、项链及皮革她全藏在身上,不然这下连身分证明和找父亲的线索都丢啦。

    唉!荒郊野外,适逢迷路,能活着看到“一个”…只要一个…人就该偷笑,更遑论能走出这座森林,回到台湾…她悲惨地想。

    炎阳高顶,她现在才惊觉到自己的胆子有多大,竟然毫不细思就莽撞地闯入这陌生的环境,又找陌生人领路,活该要受骗上当…

    就这样漫无止境地走到两腿坑谙、不抱希望之时,眼前一大群数不清的羚羊让她振奋起来,那是居住在都市的人不曾见面的大场面,跌入谷底的心情顿时放宽,正欲大大欣赏一番,岂料祸事约伴而来,她的衰运还未走完…

    那群为数壮观的羚羊不知为什么,突然全朝她直直冲来…

    羚羊本是种很温驯的动物,一只两只在一起时很讨人怜,十只成群时仍惹人爱,但若变为数万千只受惊狂奔时,就无所谓的“怜爱”可言,其杀伤力连猛虎都得暂闪一边!何况她仅是个拿笔杆的“文弱书生”能如何?拿笔去指挥“交通”?别傻啦!不须推理动脑,不必构思、拟稿,她能做的只有…跑!

    “救命呀!”楚楚失声大叫,但这声救命能喊给谁听?短短几分钟的快跑却有如一世纪长,她已筋疲力尽,眼看羚羊群就要疯狂地踏过她的身子…倏然“咻!”地一下,有“东西”从树后抓住她的手腕往旁边一带,她吓得连救命也喊不出来…

    ***

    “你还好吗?”龙绍麒一直等到惶惧的羚羊群带走黄澄澄的沙狼后,才推开怀中战忄栗的楚楚,用英文和东非较常说的史瓦希利语各问一遍。

    楚楚无力的心脏仍梗在喉头未复定位,哪里有多余的气去答话!

    “你还好吗?”龙绍麒好心地再问了几次,厉眼一扫,他已把楚楚从头到脚打量过,依他方才搂时的感觉,这命大的孩子应该是“他”吧!

    莫怪他会误认,实在是楚楚贪图方便,在写作时不想为蓬头垢面伤神,所以剪了个五公分长短不及覆耳的短发,且经方才没命狂奔已成了朝天飞冲的模样,身上宽松的衣裤又完全看不出曲线…

    “别碰我!”楚楚惊魂未甫,加上数小时前才被陌生人欺骗的经验,全身的汗毛全倒竖起,慌乱地向后退了一大步,挥掉龙绍麒伸出的友谊之手,双手复维持紧缩在胸前的保护动作。情急下,脱口吼出的是国语。

    就女孩家来论,楚楚的声音算是低沉的,但在龙绍麒听来,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却以为她仍是个处在变音阶段的小男孩。

    “喂!小弟弟,好歹我也救了你!”他微敛眉峰改用国语回她。摸摸几个星期未刮而蓄出的络腮胡,拍拍衣服和背包上的尘灰,戴上抖净的猎人帽,恢复淡然的神色转身就走。

    多管闲事向来不是他惯有的习性,换作平常,他早就静默地走人,刚才会救这小表也不过是医生的本能,不愿看见生命被糟蹋罢了。

    “你…”楚楚仓皇气极地喊出。小弟弟?他叫她小弟弟?她哪点不像女人?

    好嘛!顶多她头发短了点、身材瘦了点、相貌普通了点,再经先前种种的“野战训练”想必看来狼狈了点…只是她没料到,这么多“点”使她凌乱得比她想像中还要不堪!

    也好,至少她可以安心他不会对自己下手摧花。话说回来这高壮如大灰熊的男人可是她好不容易才遇到的,虽说有首歌叫“下一个男人会更好”但若放他走,她得捱到民国几年才会碰到另一位“说国语嘛人通”的?

    “嗯?”龙绍麒其实不须理“他”但那双夹杂戒备与桀骛不驯的乌瞳,明明吓得半死仍强装镇静的模样,和仿佛是衣索匹亚难民的干扁状,外加顶多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个子,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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