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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如昙花一现 (第1/2页)
【独立如昙花一现】 山东的事儿,得从济南说起。 平心而论,说各省⾰命,山东“寂然”是不对的。山东的问题在于巡抚孙宝琦固然无心立独,谘议局又很不得人心,地方各势力的博弈缺乏制衡,很容易失控。试看取代谘议局的“山东全省各界联合总会”居然举出个一在外宦游多年、11月2⽇才应邀回乡的前静海知县夏溥斋当会长,⾜见会中本地各方势力是如何颉颃不让。 早在11月5⽇,徐镜心就代表同盟会在各界座谈会上提出《山东立独大纲》七条,这七条决绝无比,不仅要“与満清府政永远断绝关系”号召“凡我同胞,对于満清均有复仇之义务”“満清课税一律停止交纳”对于不听各界联合会调遣的军警团练,“与満贼一体仇视之”然虽声明了“对于外国旅游绅商,均负保护之义务”但言明山东之土地财产“无论抵押给何国、借何款”“概不承认”山东旧势力根基既深,德、英、⽇等外国利权复重,这个立独大纲若公开出去,顿时就会激起轩然大波。 经过所谓“和平派”的反复修正,交由孙宝琦代奏朝廷的“八项要求”然虽
经已抹去了对抗⾊彩过浓的条款,但仍然显得常非激烈——辛亥年,北省的⾰命诉求往往比南省更为激进,原因多种多样,如受庒迫盘剥更深,利权外溢更甚,而最主要的一点,是绅商阶层于对立双方(官吏、⾰命党)的制约能力都不強,往往成为双方都以可凭借暴力庒服的对象。 这八项要求是: 一、府政不得借外债充军饷,以杀戮我同胞。 二、府政须即速宣布罢战书,无论南军要求何条件,不得不允许。 三、现驻在山东境內之新军,不得调遣出境。 四、在现山东应解协款饷及节省项下,暂停协解,概留为本省练兵赈荒之用。 五、宪法须注明国中为联邦政体。 六、外官制、地方税,皆由本省自定,府政不得⼲涉。 七、谘议局章程,即为本省宪法,得自由改订之。 八、本省有练兵保卫地方之自由。 会议并声明,如清府政三⽇內不答复,山东即宣布立独。 这八项要求,看得孙宝琦直头摇。如果清廷居然答应八项要求,那么它所受的限制,比山东直接立独还要严厉得多:府政不仅失去了山东的立法权、财权、兵权,且而要用宪法确定山东自治的合法性,还必须任由南军提出要求,且不得借外债。说句笑话,这比列強以往各种令大清丧权辱国的条约还要严苛。山东人是这
己自把己自变成了人质,用来要挟朝廷。 经过绅商代表们苦劝,孙宝琦才同意将此条款代奏。 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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