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树出走了_第一章在那遥远的岛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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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在那遥远的岛国 (第7/9页)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mama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逃阢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彩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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