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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距离也是一种美丽 (第7/7页)
亲聋了,是为你才聋的。少年一下子蹲倒在地,一只手死死地抓住铁丝网,胳膊被划出了一道血口子,鲜血把袖子染得通红,看得出,他的心在流血。 那少年被遣送到长江边的一个农场服刑,他的父亲每个月都要到千里之外去看儿子。农场离车站还有10里,得走一个多小时。一次回来的路上,不知是碰上了风雨,还是因耳聋听不见汽车的鸣笛,父亲被一辆大卡车撞死在路旁。也不清楚那个不争气的儿子知道不知道。 父亲是一部大书,年轻的儿女们常常读不懂父亲,直到他们真正长大之后,站在理想与现实、历史与今天的交汇点上重新打开这部大书的时候,才能读懂父亲那颗真诚的心。 歌德说:“能将生命的终点和起点连接到一起的人才是最幸福的人。”我想说,你那生命的起点是父母亲用血rou铸成的,它不仅属于你,也属于你的父母,属于整个人类。能把自己的生命和父母的生命,以及全社会连在一起的人才是最伟大的人。 船要远行 我为你守护,当生命之船刚刚起航时,便注定了前方有你的港湾让我停泊。 那是一片很好的草坪。 下午的阳光很暖和地照耀着,你,偎在我的怀抱里,安安静静地熟睡了。 我凝望你的脸。这张脸不止一次地被我注视,而每一次,我都发现一处令我心动的美丽;你的眼被长长的睫毛盖着,那样安详地闭着一个绚烂的世界,你梦中的微笑正绽放在你轻抿的嘴角。也许,我走入了你的梦境,是么? 世界好喧闹,不知哪个小学的孩子在我们周围做游戏,他们无邪的笑声像阳光一样散落在草坪上,他们没有注意到熟睡的你和安然守护着你的我。置身在一群孩子中间,我拥着你走回童年,童年的我们不相识,但我们却有着相似的童年。 我的腿因为长时间地保持同一姿势而发酸,但我不想变换。轻轻抚摸你棱角分明的脸,哦,情愿这样为你守护一生一世,亲爱的人,我无怨无悔。有你的日子平淡充实,相爱就是我们一起享受生命中的那份喜悦,那份温馨。你不会知道,此时的你正被一眼深情地注视,但我能够想到,我和你,正在你的梦中相互追逐。 阳光向西移去,树的阴影也相应东移。现在我们置身于一片阳光中了,暖暖和和的。你的梦也像阳光一样温暖么?阳光下,你的脸泛着喜悦,我试图从你含笑的嘴角,从你低垂的睫毛中偷窥你的梦。 举手为你遮挡脸上调皮跳跃的阳光,我怕调皮的它会吵醒你。我不变换酸麻的腿,我不能允许你的梦有一丝一毫的打扰。 我为你守护,守护的不仅仅是沉睡的你。我很惶恐,当你把出入你心的钥匙交到我的手里时,我更感到我守护的是一颗心。我能守护好一颗心吗?我为你守护,当生命之船刚刚起航时,便注定了前方有你的港湾让我停泊。你曾为我用你坚强的心遮挡雨,现在日丽风和,当你小憩时,我要为你撑一方有荫的晴朗天,守护你和你的梦。 我为你守护,平平静静的心情,等着你醒来,我们再一起上路。 我为你守护,当你睁开眼时,你会接到我温柔的笑脸和灿烂的心,你会明白,其实如你的梦一样,你不再孤单。 望着依然熟睡的你,我笑了,随后把我的目光投向远方… 迷你眼 和好朋友一起,只需一个眼神便明了,心有灵犀一点通嘛,那种境界多惬意。 真气人,和男朋友吹啦。为什么?说出来滑稽:他说我什么都好,只是眼睛长得太小。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嘛。哼!这种只识败絮不知金玉的人,吹就吹,天涯何处无芳草? 的确,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一双大眼晴。人家女孩同男朋友可用明媚的大眼睛说话,此处无声胜有声,眉目传情,尽在不言中,那种境界多浪漫!和好朋友一起,只需一个眼神便明了,心有灵犀一点通嘛,那种境界多惬意。而我呢?眼一眨,挤眉弄眼;一转,贼眉鼠眼;一闭,打马虎眼;一嗔,吹胡子瞪眼;就连一叹息,那眼神表达的也是小心眼儿样!唉,我的小眼睛…这能怪我怨天尤人吗?对,我得找出使我眼睛如此“光彩”的元凶,前思后想,还不是爸妈伟大遗传工程的杰作?这桩无处申诉的案子也只能不了了之。 罢也,罢也,亡羊补牢,时犹未晚,还是制定个一零一号路线方针——戴眼镜。对,先把老妈新配五百度的金丝眼镜偷来,戴上。老天,晕晕乎。梳妆台呢?摸过去,照照咱的光辉形象,我要用那闪着象征着学者权威的镜片光来显示我小眼睛的机智与深沉。简直太——美?!像儒雅的学者,风度翩翩,气度不凡?不,我倒觉得整个人像刚出土的文物抑或帐房老太太。但总比贼眉鼠眼好!于是特意去配副平光金丝眼镜,再配套米色西装套裙。OK,同事们竟说我文静大方。顿觉飘飘然,仿佛雨过天晴。就这样,跟着感觉还没走两天,便叫苦不迭,原来“新官上任三把火”眼睛疲劳不堪,耳后根脱了一层皮,鼻梁两侧还有两个大洼,竟受如此皮rou之苦,算了,扔掉它。 这下可好,无“镜”一身轻,不过我还是贼眉鼠眼。对,用化妆品以饰其陋。于是在老妈惊奇的眼光中破天荒地买了盒化妆品,弄得老妈以为我要相亲!瞎抹一阵后,对着镜子跟自己眉来眼去。嗬,咱看起来虽没那羞花闭月、倾国倾城之貌,但也够“美”的啦。于是第二天描着眼线,踏着高跟鞋“的达、的达”地去上班。那感觉倒像是豪门千金去赴什么宴会。回来后,两脚把皮鞋一甩,第一件事就是把化妆品扔到窗外,问我为什么?同事竟说我像国宝——熊猫,气煞我也! 我已黔驴技穷,算了,算了。高歌一曲:“天还是天,我还是我,只是多了双小眼睛。”还是自自然然,扎个马尾巴,高束牛仔裤,足蹬旅游鞋,再“阿Q”似的来句:“大眼睛没啥了不起,搁在脸上我还嫌占地方。”小眼睛,有什么不好?人家大歌星林忆莲不就是以单眼皮小眼睛出名的,这叫个性美。还有,假如我要心怀鬼胎,别人绝不会洞悉,这叫“关门闭窗”不动声色,深沉着呢!再有者,现在街上流行又短又小的“迷你裙”我呢?眼小而有神,就美名日“迷你眼”吧?好啦,现在我要闭上眼睛,睡一大觉,做个好甜好美好香的迷你梦,梦中我的“迷你眼”广为流行,所有大眼睛女孩亦投下大笔资金,把眼睛弄得跟我一样——小而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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